北京化學危廢處理公司-北京廢液處理公司-廢試劑處理
1.溶解法
在水或其它溶劑中溶解度特別大或比較大的氣體,只要找到合適的溶劑,就可以把它們完全或大部分溶解掉.
2.燃燒法
部分有害的可燃性氣體,只需在排放口點火燃燒即可消除污染。對于化學實驗中廢棄的有機溶劑,大部分可加以回收利用,少部分可以燃燒處理掉,某些在燃燒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的廢物,必須用配有洗滌有害廢氣的裝置燃燒。
3.中和法
對于那些酸性或堿性較強的氣體,可選用適當的堿或酸進行中和吸收。對于含酸或堿類物質的廢液,如濃度較大時,可利用廢堿或廢酸相互中和,再用pH試紙檢驗,若廢液的pH在5.8~8.6之間,如此廢液中不含其它有害物質,則可加水稀釋至含鹽濃度在5%以下排出。
4.吸附法
一般說來,選用適當的吸附劑,便可消除一些有害氣體的外逸和釋放。對于那些害不大的氣體或劑量小的氣體,僅用木炭粉或脫脂棉即可。對于難以燃燒的或可燃性的低濃度有機廢液,可選用具有良好吸附性的物質,使廢液被充分吸收后,與吸附劑一起焚燒。
